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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1-26 14:11:15 點閱: 178 (另開新視窗)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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