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24 16:09:56 點閱:47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4年1月17日紅心(一百一拾四)刑字第00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二)申請人之父母,須為114年仍在監(所)執行者,且需附上114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
(三)需同時符合上述二項資格者才可申請,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
三、符合資格需提出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