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新型態數位服務延伸之新興資安風險,再次重申各公務機關應遵循「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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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5-07-22 09:55:02 點閱: 144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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