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之「外籍學生、僑生及大陸港澳地區學生健康檢查參考事項」1份,請貴校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體衛組長(協行)

張貼日期: 2026-10-12 07:31:00 點閱: 12 (413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94553號函辦理。
二、 旨揭事項係外籍生、僑生及港澳陸生「入學前」健檢指引,以防杜境外移入麻疹、德國麻疹並加強結核病防治;入學後健檢則依學校衛生法辦理。
三、 本次修正重點及配合作為如下:
(一) 境外生應於母國完成必要健檢及治療;未完成者,抵臺後應儘速辦理並於報到時繳交備查。
(二) 請於招生簡章、入學通知或報到須知中加註提醒,以利銜接校園健康管理。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