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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0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27日止受理申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0-26 13:54:04 點閱: 721 (另開新視窗)


1.依據本府辦理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費用實
施要點辦理。

2.本府補助各項獎助學金,請各校確實查核學生資格並覈實
申請。

請欲申請之學校於旨揭期限內檢附優待申請書、領據(領
據抬頭請註明:彰化縣政府)、優待名冊、撫卹證明文
件、概算表、經費收支結算表,私立學校請另行檢附印領
清冊(本縣所轄各校印領清冊請各校自行留校備查),逕
寄本府教育處學特科邱媚湘老師收,地址:500201彰化縣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教育處,信封請加註「110-1公
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公費申請」)。
四、本案相關申請表件,請逕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檔案下載/
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下載(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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