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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2條、第8條、第25條及第9條附件1、附件2、第16條附表2、第21條附表3、附表4,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8日以運授全部字第1150200727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體衛組長(協行)

張貼日期: 2026-09-23 13:36:51 點閱: 11 (409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9月18日運授全部字第1150200727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全民運動署陳科員,電話:(02)877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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